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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出租车燃油费既要跟涨也要跟跌

日照市出租车燃油费既要跟涨也要跟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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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,自7月31日起,我市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.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.82元,市区出租车燃料附加费由1元/车次调整为1.5元/车次。今后,我市成品油与车用燃气,出租车燃料附加费与车用燃气价格将实行挂钩联动,浮动收费。

此举在市民和网友中引起了热议,绝大部分市民和网友觉得“不爽”。对此,你怎么看?

虫虫:让我联想到了新华社刚报道的“沉睡的规定”———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,实行了31年;职工探亲假规定,实行了32年;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、书报费,实行了30多年;防暑降温费,“模糊执行”了53年……啥时候燃油费也糊涂一次啊。

凡卒:据主管部门介绍,出租车燃料附加费与车用燃气价格将实行挂钩联动,浮动收费。即车用燃气价格在4.65元/方的基础上每上升0.5元(含0.5元),加收0.5元燃料附加费,当车用燃气价格下降时,燃料附加费按上述方式下调。以这样一个价位作为基准油价,那只能说明,我们的出租车资费制度设计就是以收取燃油费为常态。

感觉:燃油附加费,应该是一种和燃油消耗有关的收费,可现在的收费方法,等于是提高了起步价,而和车程长短无关。现在的收费方法,是不管长途短途,一律加收1.5元。我们不能要求燃油附加费精确到几毛几分,可是,这种明显对消费者不利的制度设计,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了制度设计者的经营者立场。

雅洁:现在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向加快调价节奏、提高定价透明度等市场化改革方向迈进。与油价波动高度敏感的出租车起步价、燃油附加费的制定和调整也应该更加透明化、市场化。涨要涨得明白,该降时也不要拖泥带水,给消费者交出一本清清楚楚的明白账。

事实上,解决问题的根源仍在于打破垄断,放开供油权、输油权,形成透明充分的市场化竞争,燃油费调整才能不再迟钝,以敏感的姿态顺应国际油价的变化,最终契合百姓的消费诉求。